所以我从未怨过他们的选择。
娘给我煮了碗香糯的米粥,又蒸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。
感受到食物的温度,我终于有了重活一世的真实感。
即便只是寻常农家的粗茶淡饭,但也比侯府的生活舒服得多。
没有锦衣华服、琼浆玉露又算得了什么呢。
虽然小阳村的日子清贫,但我不用晨昏定省地请安,不用为了练字将手指写得血肉模糊,不用每天只吃馊掉的冷馒头,不用挨板子,不用和京城的少爷小姐勾心斗角......
我很知足。
反观谢云泽,不,现在已经更名叫沈云泽了。
沈云泽进侯府的第一天,就被关了小黑屋,勒令下人不许给半点水米。
只因他的身段也不够潇洒风流。
侯夫人给他买最好的锦衣华服,用最好的笔墨纸砚。
请来最有经验的夫子,养得如同真正的侯府世子一般精细。
但也会因说话重了,走路快了,背书慢了等一些小事将他往死里打。
宣平侯冷眼旁观,只会劝侯夫人消气,从不管沈云泽的死活。
沈云泽一次次被打得神志不清,将前世我的遭遇都经历了个遍。
但不同的是,他从未燃起过逃跑的心思。
甚至侯夫人带他回了小阳村,他也高昂着头,居高临下地笑我是个村夫。
对侯府的生活只字未提。
4
沈云泽回小阳村那天,我正将采来的鲜花捣成花汁。
前世侯府生活十余年,为了讨好侯夫人,我对京城女子喜爱的妆品颇为熟悉。
虽是女子用的物什,但利润十分可观。
借着前生的经验,我做起了胭脂生意,以此改善谢家的生活。
沈云泽来时,我的粗布衣裳因采花被泥土沾了一身,和他华贵的锦袍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他满眼嘲讽:「谢云清,落魄成这样,你也不嫌寒碜。」
我眼皮都没抬,继续捣着花汁。
沈云泽见我不理她,一脚将我的花汁盆子踢翻:
「大胆刁民,本少爷可是侯府世子,见到本少爷还不下跪!」
我愕然,抬头震撼地看着他。
不是,他去侯府这些年,除了挨打,竟是半点也没长脑子吗?
本朝不兴跪礼,平日下跪,无非是百姓跪祖宗皇室,或者奴籍跪官员。
我乃清白的农家子,且不说他只是个侯府收养的世子,便是见了宣平侯,我也是不必跪的。
见我没动,沈云泽又转头吩咐小厮:「安福,押这个贱民跪下。」
我眨了眨眼。
安福我也认得,是侯夫人身边最忠诚的狗。
平日里,侯夫人吩咐的针刑鞭笞,很多都是安福代劳。
难得回家一趟,不趁机告状逃跑就算了,竟然还带着平日欺压自己的人来我面前摆威风。
这得是多恨我啊。
安福理都没理他,站在一旁岿然不动。
沈云泽自觉丢了面子,恼羞成怒地要来打我。
我扣住他扬起的手腕,认真注视着他的眼睛:
「沈云泽,你要做你的侯府世子就好好做,别来惹我,代价你付不起。」
沈云泽气急败坏:「谢云清,你别得意。等将来我娶了长公主,成了驸马爷,我看你到时候跪不跪!」
我恍然。
原来是惦记上了洛永嘉。
我几乎要笑出声来。
我躲在小阳村避之不及的变态,居然是他眼里的香饽饽。
也罢,各人有各人的缘法。
我摇摇头不再理他,发誓赚够了钱就带着爹娘下江南,离这帮子人远远的。
可谁知,侯夫人找到了爹娘,说要将我也带去侯府。
「让云清也跟我们走吧,和云泽做个伴,将来我与侯爷还能为他们挑个好媳妇,谋个好前程。」
我与沈云泽齐齐变了脸:「我不愿意!」
5
我和沈云泽的意见自然是无效的。
侯府势大,侯夫人放话要接两个男孩去侯府当大少爷,哪有我们说话的份。
爹娘哪怕再舍不得,收了侯府一笔不菲的银子后,也就默许了这个决定。
毕竟他们还年轻,完全可以再生一个。
沈云泽跪在侯夫人脚边,一如三年前他央求侯夫人带他走的样子。
只是还未开口,就被侯夫人一脚踹开。
安福将他拖去一旁,摸出锐利的银针狠狠扎入他的指甲。
沈云泽痛得几欲昏死,额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,不再言语。
侯夫人将目光转向我。
我顺从地上了侯府的马车。
本想着,今生远离纷争安稳一世,谁料天不遂人愿。
既如此,我也不是个怕事的。
毕竟我恨得刻骨的仇人,可都在宣平侯府。
沈云泽盼着我倒霉,故意夸张地捂着鼻子:
「好臭。母亲,兄长的衣裳这样脏,像个下人似的,待会儿下车平白叫人家以为我们侯府来了个讨饭的......」
侯夫人看了看我沾了泥土的粗布衣裳,不悦地皱紧眉头。
沈云泽佯作无辜地提议:「不如让兄长脱了衣裳,裹了席子叫小厮从偏门抬进府,就推说是新添的家具,也免得旁人看见兄长的脸,让侯府闹了笑话。」
恶毒之心昭然若揭。
但敏锐地戳到了侯夫人痒处。
侯夫人爱洁,眼里容不下半点脏污,已经在认真考虑沈云泽的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