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不追定了定神,为免惹人注意,决定低调一些。
于是,先收了头顶的尖耳朵,又藏起了屁.股上的九条大尾巴,一身殷红昂贵的裘皮,虽然因为打海魔,有点脏,但也不妨碍他三言两语,当了笔好价钱。
当铺老板莫名其妙,眼睁睁看着那年轻公子将一沓银票揣进怀里,大模大样走了,还不明白自已到底亏了没有。
他一个普普通通的脑袋瓜子,如何算的过一只狐狸?
而小狐狸也不知道自已有什么特别的,他只是很真诚地讨价还价了一番而已。
胡不追在成衣店转了两圈,选了一袭最低调的绛红色锦袍。
又想了想,配了条金腰封。
再转了转,挑了只样式简洁又不算俗气的发扣,束了高高的马尾,别了发扣。
如此,进去的时候,是个暴发户,出来时,已是一身鲜衣的绝世公子。
可是,胡不追却不懂,为什么路边的人都在看他。
自已现在与灭神洲的人没什么两样,既没有耳朵,也没有尾巴啊。
他越走越不安,索性停下脚步,对路边一个盯着他看的两个女子拱手行了个礼。
“请问,两位小姐姐,你们这样一直盯着我看,是为什……么……”
他话还没说完,就只见一个女子捧着心口,流着鼻血,直挺挺晕了过去。
胡不追茫然,再转身看向旁边惊呆的另一位,“那么,这位小姐姐,你能否……”
“啊——!”
他居然跟她搭讪了!
那女子捧着烧红的脸,尖叫着逃走了!
胡不追:……
他如何知道,狐狸的媚术这种东西,是刻在骨子里,淌在血管里的。
他从小生得好,长得好,日子过得无忧无虑,这种天赋就会在需要的时候,自然而然发挥出来了。
他爹当年,若是没有过分压抑的童年,被泯灭了天性。
那么后来,沈绰身边,可能就没有白凤宸什么事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