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后屏风上,是金光闪闪,多手多脚的金钱子,飞快爬来爬去。
这种小虫十分娇贵,靠嗅财宝的气息生存。
只要你给它嗅了足够多的钱味儿,它就可以绝对精准地帮你记账。
在鬼洲,有钱人家,通常都会养上那么一两只。
因为再多,钱味儿不够,养不起。
但是现在,余青檀身后的屏风上,爬了大概有一千六百只。
墨无俦在满殿金光灿灿,晃瞎人眼的珠宝上空盘旋一周,落在余青檀脑袋顶上,砸吧了一下小嘴。
“余大人,我能吃吗?”
他刚惹了祸,自然是乖了许多。
娘亲被爹爹关起来,亲自教育,都哭了好多天了。
余青檀头上顶着只龙,依然不妨碍笑面迎门。
慈祥道:“入了账的,小主人可以吃,但是吃多少,还记得要报账。”
“这么麻烦。”无俦嘀咕。
吃自家的,果然不如吃别人的爽。
这时,外面柳残阳吭哧吭哧跑进来通报,“余大人,金……金孟遗来了!”
余青檀回头看看几乎已经堆满的神殿,笑得一抹狡黠。
“来人啊,开东西两侧偏殿!有请金大掌柜!”
这座地下神殿,正殿虽然大,但是东西两侧偏殿加起来,也不小。
他专门给金孟遗这位鬼洲第一大财主预备着呢。
今儿他要是连这俩“小屋子”都塞不满,什么都免谈!
金孟遗,果然乖觉。
生意场上混得神鬼通吃,这点儿道理,用屁股想都明白。
按照这一千多年来的规矩。
谁进贡的财宝最多,魔君大人就先罩着谁。
谁在百年一次的浩劫中损失最小,谁就是下一个一百年中的大赢家!
所以,舍些本钱,还是值得的!
短粗胖的男人,满身金链子,大宝石,五光十色,八字胡一抹,小胖手一挥!
塞!
给我用力地塞!
塞满他左右偏殿不算,把正殿还剩下的空地儿,也全都塞满我金孟遗的财宝箱子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