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二郎离家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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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观寄存处。)

(三女主,热芭,蜜蜜,天仙配,不喜勿入,抱歉。)

“任若初,你非要害你哥坐牢,你才心满意足是吧?”

“我们怎么养了你这么一个白眼狼!”

身后传来的这一声怒吼,如一把尖刀,被父母插进了心口。

任若初只觉得有些好笑。

我害他坐牢?

那个所谓的亲哥任鑫龙。

偷拿他一个学生勤工俭学的钱,被发现后说了他几句,恼羞成怒。

就趁他不备玩手机时,拿着水果刀往死里砍他。

砍得他浑身是伤,手都废了!

事后不仅不认错,还威胁要杀了他。

他只能报警,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!

结果成了他害任鑫龙坐牢?

上一辈子。

他在父母的逼迫威胁下签了谅解书,但手成了残废,又因为任鑫龙结婚掏空了家底,负债累累,没钱继续上大学,失去了大好前程。

在家里,任鑫龙还一直怀疑任若初给他戴绿帽子,和他的“母猪”老婆有一腿,不断搬弄是非。

久而久之,就连父母也开始批评他啃老,不干活,骂他废物。

他心灰意冷,愤而离家,在外面混吃等死。

直到客死他乡,都没换来任鑫龙和父母的一句道歉。

这一次重生,他要给自已讨回公道。

他要任鑫龙付出应有的代价!

不谅解!不撤案!

他要亲手把他送进牢里,要让不公的父母后悔。

自家门口,任若初缓缓转身,看着自已所谓的父母,当着所有邻居的面,强挤出一行泪水,悲痛的质问道:“任鑫龙坐牢是我害的?”

“这么多邻居在这,你们当父母的说这种话,不觉得亏心吗?啊?”

心死的人,是没有眼泪的,但演戏会有。

说完,任若初脱掉外套,撸起袖子,艰难的扬起自已双手,展示在众人面前。

脸上的伤口较小,已经愈合恢复如初。

但手上胳膊上,四道足有十几公分长的伤疤,缝了近百针,显得那样的狰狞醒目。

他撩起大腿,大腿上还有一刀。

“任鑫龙二十八的大男人了,自已不挣钱,啃老就算了,偷我一个学生勤工俭学攒的学费。”

“被我发现后拿着水果刀,一下下划我的脸,要不是我本能抬手挡住,就被他破了相,毁了容!”

“现在害得我肌腱断裂,神经受损,左手成了残废,你们还偏心他!”

“说我害他坐牢?他拿刀砍我,是我的错呗?他坐牢是我的错呗?”

“那是他咎由自取,那是他罪有应得!”

任若初声音嘶哑,怒其不公,说的咬牙切齿。

上一世他就心寒了,这次重生,遇到相同的场景,他选择不再沉默。

现在又是哭又是卖惨,就是给所有邻居看的。

家丑不可外扬?

老子直接交给媒体!

农村消息灵通,到处都是情报站。

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家,任鑫龙是个什么样的东西。

一众邻居见了那伤口,也纷纷惊呼出声。

“哇,伤的这么厉害!”

“秀凤,你家大郎下手也太狠了吧?这可是他亲弟弟!”

“就是,建发,这你可得好好管管,你家大郎连自已的亲弟弟都拿刀砍,以后不得杀人放火啊?再不管将来后悔就晚了!”

“难怪人家二郎要走,这么优秀的孩子被砍成这样,你们还向着老大。”

“是啊,可不得给人家二郎说句公道话,这孩子从小就有礼貌,懂事儿,成绩好,考的那么好的大学,马上就毕业工作了,结果出了这档子事儿,真可惜了。”

邻居们七嘴八舌。

之前出了事,惊动了帽子叔叔。

热心的邻居问起来,任建发夫妻只说是兄弟俩置气打架,没啥大事。

现在看来,这哪是兄弟置气啊?

置气有拿刀往人家脸上招呼的?

分明就是看人家老二长得帅心里嫉妒!

这种人,还是离得远点儿!

任建发和张秀凤夫妻俩被众人说的面红耳赤。

这个时候敢说话的,都是他们任家的长辈,他还不能反驳。

其实,任建发和张秀凤也觉得大儿子不对,可事已至此,总不能真让老大坐牢吧?

再怎样那也是你亲哥啊?

在自已家里,你打他骂他都行,怎么能报警呢?

张秀凤红着眼哭泣道:“妈知道,小龙拿刀砍你,是他不对。可再怎么样,他也是你亲哥啊!”

“亲哥?”

任若初被气笑了:“他拿刀往死里砍我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是我亲哥?天底下有这样的哥吗?”

张秀凤用袖子抹了抹眼泪,哀求道:“小初,妈求你了好不好,饶了你哥吧,等他回来,爸妈给你出气,狠狠打他,好不好?”

“他就是孩子脾气,从小惯坏了,容易冲动。”

“你哥也不容易,都二十八了还没结婚,好不容易相成一个准备结婚,五十万彩礼都给了,要是被判刑坐牢,还怎么结婚啊?”

“你只是失去了左手,他毁的可是婚姻啊,你让他这辈子咋办?将来打光棍吗?那一辈子不毁了?”

任若初听了这话都无语了,有些歇斯底里的道:“他一辈子毁了,那我的一辈子呢?!”

“爷爷跟我说知识改变命运。”

“我从上学前班就一直好好学习,村里冬天冷死,夏天热死,我寒窗苦读十二年,好不容易考上了双一流大学,成了咱们村第一个大学生!”

“现在因为他,我的手废了!成了残废!”

“一辈子都毁了的,是我啊!”

说起来,任鑫龙比他大六岁,今年二十八。

两人虽是亲兄弟,但长相悬殊,简直就是现代版的武大郎和武松。

任鑫龙身高不到一米六,体重一百八十九斤,好吃懒做,小眼大嘴,满肚肥肠,满脸横肉。

反观任若初,身高一米八九,生的白白净净的,又高又瘦,五官帅气,品学兼优,脾气好,情绪稳定,从小就受女孩子喜欢。

所以邻居开玩笑,都叫任鑫龙为任大郎,叫任若初为任二郎。

不同的是,任鑫龙可不像武大郎那么老实巴交,勤劳厚道。

他暴躁,易怒,娇生惯养,好吃懒做,又从小嫉妒心强,典型的本事不大,脾气不小。

按平常来说,任若初是小的,又这么优秀,大多数父母都会更偏心他。

可任建发夫妇不会。

他们结婚后去了广州,干了几年,后来在那里开了一个水果店,生意火爆,零几年就有了三四百万的存款。

任鑫龙从小跟在他们身边,在那里上学,娇生惯养,可谓从小吃香的喝辣的。

只不过后来赚了大钱,任建发有些飘了,水果店也不用心经营了。

跟那些大老板吃喝嫖赌,一晚上几万几万的输,没事还去按按摩,叫小妹儿来个大宝剑。

初中没毕业的他,还学人家大老板玩股票。

最后把钱亏了个精光,才装模作样的回了老家,开了个饭店,他又眼高手低,看不上那点钱,哪里能踏实经营,生意自然不好。

毕竟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

而任若初则因为他们无力带两个孩子,出生后就被他们丢在了老家,跟着爷爷奶奶生活。

这么多年留守在家,他们自然跟任若初有些生疏,和朝夕相处的任鑫龙更亲近。

爷爷是老教师,教了一辈子书。

在他退休后全力培养下,任若初品学兼优,文质彬彬的,又长得好,小女孩非常喜欢,为了他争风吃醋,上杆子倒追,整天往家里跑。

他爷爷因这事儿乐的合不拢嘴,他才十二岁,就要他选择一个小媳妇儿,早点儿结婚。

各方面近乎完美的任二郎,让任大郎相形见绌。

在女人方面,更是一个涝死,一个旱死。

嫉妒使人面目全非。

任鑫龙就这样把他当成了眼中钉,肉中刺。

张秀凤又急又怒,扯着嗓门儿怒斥道:“你这孩子,咋这么不懂事儿呢?”

“你这样得理不饶人,你哥坐了牢,以后谁还愿意嫁给他?让他一辈子打光棍儿吗?”

任若初沉声道:“打光棍更好!谁嫁给他谁找死!省的害了人家闺女!”

一旁憋着气,一直不吭声的任建发,闻言终于怒不可遏,上来就要去打!

还好被几个邻居拦住,只能一边挣扎,一边脸红脖子粗的骂道:“马勒戈壁的,你再说一遍!”

“任若初!老子告诉你,赶紧给我写谅解书!”

“你哥真要坐了牢,你也给老子滚!老子从今以后就当没你这个儿子!”

任若初看了眼胸前的斜挎包,确定手机一直在录像,冷哼一声道:“杀人偿命,伤人判刑,他拿刀往死里砍我,我凭什么谅解他?”

“这个案子我已经交给律师全权代理,所有录像、照片、诊断证明、鉴定证明等证据,还有任鑫龙的死亡威胁录音,全都准备齐全。”

“而且我已经联系了媒体,很快你们就会上新闻。”